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DL20211701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光侨路以北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宣传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二、更正延期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六点“项目费用支出清单”修改为:
(一)分项报价清单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元/年) | 备注 |
一、人工成本 | |||
1 | 管理团队人员(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内勤文员、环保专员、消杀专员)人工成本 | ★1.管理团队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不得低于2420.00元/月(正常工作时间为21.75天/月);总人数不得少于8人。 2.管理团队人员的单人月平均人工成本元/月。 | |
2 | 督导员人工成本 | ★1.督导员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不得低于80元/天(年服务天数按不低于360天计);总人数不得少于55人。 2.督导员的单人每天平均人工成本元/天。 | |
小计:一、人工成本 | 占年投标总价的( %) | ||
3 | 宣传活动费用 | ||
4 | 服装及物料费用 | ||
5 | 管理费用 | ||
6 | 利润 | ||
7 | 税金 | ||
合计(投标总价) | 投标总报价为以上第一至第七项的总和。 |
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人工成本占年投标价的比例不得高于85%,否则评分项技术部分第3项“中标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水平评价”不得分。
3、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4、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5、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细分项报价。
(二)招标项目需求:
1、第四项服务内容第3条增加第(4)点“向住户和商户发放的厨余垃圾桶由中标人提供。”
2、第五项“项目商务要求”第(六)点“售后服务要求:项目考评内容及考核依据”中“作业管理”修改为:
作业管理 (35分) | 作业时间规范;垃圾分类容器管理;分类容器日常维护到位;分类容器布局合理。宣传物料张贴规范;投放公示规范;分类作业规范;运输车辆配置足够合理;运输车辆标识规范;集中培训开展情况;督导巡查公众;各类垃圾去向明确;设备日常运行记录齐全。 | 1、不按规定时间作业,发现1次扣2分。 2、未管理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扣0.5分。 3、分类桶摆放顺序错误,每次扣0.5分。 4、未按要求张贴相关宣传画、宣传海报,扣0.5分。 6、未进行专项培训工作,经核实属实每次扣0.5分。 7、未进行投放点督导工作,经核实属实每次扣3分 8、未按规定时间及标准作业,每次扣2分; 9、各类垃圾去向不明确,每次扣0.5分; 10、未进行资料整理,经核实属实每次扣2分。 |
(三)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02月20日14:3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02月20日14:30。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本公告附件重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时做好标书并使用最新加密规则加密后上传投标文件,未使用最新加密规则加密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方式:郑工 0755-29099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招商局科技园A2栋810室
联系方式:0755-29905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 话:13510250621
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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