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SZB2020-1012F
二、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为:人民币940,000.00元/年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运营服务项目,1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法人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购买采购文件须知
1.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法人登记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报名资料及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szb8810@126.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名称及帐号
(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2)帐户名称: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帐号:44250100016000001908
4.供应商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zsszbdz.com)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投标报名登记表》。
5.已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2栋810。
3.采购文件发售价格: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2栋810顺生公司开标室。
九、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对采购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人须知22.2.2。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覃丽华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科技园A3栋3楼
电话: 0755-231986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2栋810
联系人:王工、孔工电话:0755-29905692 18926443756/13510250621
电子邮箱:Sszb8810@126.com 邮编:518107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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